劳动者是否有权知晓其个人工资的具体金额及项目? 张滔转载 2008/03/03 劳动维权 278 次阅读 答: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用人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工资支付的周期为多少? 下一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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