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发生的住院工伤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答: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人员,在工伤康复期间发生的符合《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意见》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综合保险基金支付。其中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或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或综合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工伤人员,其住院工伤康复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