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晚育的条件是什么? 张滔转载 2008/03/08 劳动维权 234 次阅读 答: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自由职业者是否要缴纳生育保险费? 下一篇: 生育保险包括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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