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个人缴纳城保的基数有上、下限规定吗?

答:从1998年4月1日起,缴费基数的上限设定在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