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非正规就业组织发生以下情况,经劝告不改的,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吊销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不再给予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公布:
1、擅自超越认定的经营服务范围;
2、出租、出借、转让《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3、不按规定比例吸纳从业人员;
4、不按规定上报经营情况;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答:非正规就业组织发生以下情况,经劝告不改的,市劳动保障部门应吊销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不再给予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并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公布:
1、擅自超越认定的经营服务范围;
2、出租、出借、转让《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3、不按规定比例吸纳从业人员;
4、不按规定上报经营情况;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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