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或在职时出国(出境)定居且注销本市户籍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注销。个人医疗帐户的注销应当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注销后,由区县医保中心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发还。
职工死亡或在职时出国(出境)定居且注销本市户籍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注销。个人医疗帐户的注销应当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注销后,由区县医保中心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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