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个人医疗帐户将被注销?

职工死亡或在职时出国(出境)定居且注销本市户籍的,其个人医疗帐户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注销。个人医疗帐户的注销应当向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个人医疗帐户注销后,由区县医保中心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资金以现金形式发还。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