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再次鉴定?

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对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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