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是什么? 张滔转载 2003/03/03 劳动维权 318 次阅读 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下一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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