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城保参保人员中低收入困难人员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减负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减负范围:限于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
减负标准:(1)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享受城保待遇(包括由民政部门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协保人员)的在职人员减负85%,退休人员减负92%。(2)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未到年龄,不能比照享受其本人退休时医保待遇的低收入困难在职职工,减负50%。(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困难在职职工,减负50%。上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中,不包括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的费用。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