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参加镇保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如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答:按规定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及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且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2011年7月起应当停止在镇保参保缴费,可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其中,自由职业者参加养老、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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