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镇保”)从何时开始实施? 张滔转载 2008/03/13 劳动维权 944 次阅读 答:《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03年10月20日起施行。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镇保要建立个人帐户吗? 下一篇: 镇保养老金调整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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