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可否再享受单位的家属劳保医疗及本市其他的基本医保待遇? 张滔转载 2008/03/09 劳动维权 218 次阅读 参保人员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后,不再重复享受单位的家属劳保医疗待遇,以及本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医保待遇。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下一篇: 本市户籍的复读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个人缴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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