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答:工伤人员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符合规定的工伤医疗费用,除由医保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发生超出本市《三个目录》,但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报销;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和本市《三个目录》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伤人员就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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