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如何支付职工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的费用? 张滔转载 2008/03/09 劳动维权 181 次阅读 职工按医保有关规定在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发生的费用,由定点零售药店直接从职工的个人医疗帐户中划扣,个人医疗帐户不足支付的部分由职工自付。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城保参保人员的门诊大病治疗项目包括哪些? 下一篇: 统筹基金支付哪些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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