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探亲路费如何享受? 张滔转载 2008/03/04 劳动维权 277 次阅读 答: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未婚职工如何享受探亲假? 下一篇: 在职职工因私出境假期规定是什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