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人员申请补助的高额自负医疗费,由医保服务点按规定对医疗费收据及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按规定进行复审。审核后符合补助规定的,将补助费用划入申请人的银行专用存折。审核后不符合补助规定的,由医保服务点告知申请人理由,同时将医疗费收据及有关资料退还申请人。
参加人员首次申请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由区县医保事务中心为其办理银行专用存折,并将补助费用划入其银行专用存折,通过医保服务点交申请人签收。此后再发生高额自负医疗费补助的,凡复审同意支付的,补助费用由区县医保事务中心直接划入其银行专用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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