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答: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有以下几条规定: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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