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需具备哪些条件? 张滔转载 2008/03/02 劳动维权 253 次阅读 答: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需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及有效的前往国定居证明,有确定的工作单位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的含义是什么? 下一篇: 职业介绍的含义是什么?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