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本市一家超市卖场的人事,单位目前有员工缴纳镇保和综保。今年7月起综保、镇保已转缴城保,听媒体宣传政府出台了过渡期等参保优惠,请问有这回事吗?
答:根据本市有关政策规定,考虑到此次政策调整涉及人群范围广,社会影响大,且企业和个人的实际负担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为实现平稳过渡,本市对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分别设定了五年和三年的过渡期。外来从业人员中非城镇户籍人员,以及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已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且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人员,2011年7月起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可以采取过渡期办法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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