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给付对象为哪些? 张滔转载 2011/02/10 社会保险 301 次阅读 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的给付对象为哪些? (1)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中的女职工,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2)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3)凡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按有关政策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的; (4)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实施计划生育的手术费用。 推荐阅读: 1)享受上海市生育保险有哪些条件? 2)上海市生育保险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如何? 下一篇: 生育保险的给付条件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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