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识低讨薪遭遇难题
不可否认的是,当下一些劳动者拿不到工资的情况仍普遍存在。业内人士分析,民工往往对于劳动关系是否固定并不在意,但对能否及时给钱则较为关心。
目前普遍存在三个难题,一是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二是民工不懂法,三是请不起专业律师。
农民工和用工单位在书面劳动合同上的签订率比较低,而农民工基于其自身的流动性和法律意识,签合同的意愿也不强。
另外,由于农民工平时不懂得留存能够证明自己权益的相关证据,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不懂得及时通过合法手段提出相关请求,往往导致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
专家支招:合同需签订讨薪要及时
不少农民工朋友来电反映被拖欠工资问题,有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只有包工头打的一张欠条,有的被扣押金……绝大多数因证据不足而给劳动监察部门增加了受理难度。
为此,民生帮帮帮开启“讨薪行动”,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家俞红华为各位农民工朋友上一堂劳动法律课程,普及一下基本知识,有利于您在讨薪之路上更好的维护权益。
第一招:用工单位要清楚
打工者必须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如单位名称、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情况以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了解清楚用人单位情况可防患于未然,为追讨欠薪作准备。尤其是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多的,或挂靠单位多的,或打工者是通过中间环节应聘的,更要引起注意。
第二招:劳动合同要签订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支付时间等。一旦发生欠薪纠纷,打工者就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追讨欠薪。有的打工者与用工单位达成门头协议或君子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打工者很难说清。
第三招:有关保险应购买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样,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及生育等情形下,就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现在有些单位不主动为劳动者购买保险,打工者要主动争取,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招:不合理收费要拒交
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工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也不得以收取培训费等各种名义违法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打工者遇到用人单位非法收取押金、保证金时,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招:领薪要足额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等。打工者应每月向用人单位足额领取工资报酬,而不应只领取基本工资或者生活费。不要接受那些拖欠工资的用工单位的欠条,免得年底讨工钱难。
第六招:讨薪要及时
打工者应按月向用人单位领取或追讨工资,而不能听任用人单位无限推迟,以致丧失1年的仲裁时效。 (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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