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加班费有“谱”吗? 张滔转载 2011/09/05 工资福利 226 次阅读 网友“白加黑”反映,他所工作的单位经常要求员工加班又不支付加班费,他想知道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加班费。 早报网公益频道“女律师在线”栏目的律师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工作超过8小时按加班计付加班费,该网友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补足相应的加班费用。 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聘请律师,咨询劳动法问题,请到律师事务所与张滔律师当面详谈。 地址:上海市东方路69号A座15楼,电话:13816070260 上一篇: 额外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能否兼得 下一篇: 工作地点换了社保怎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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