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和福利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昨日澄清最低工资概念,称将打击模糊最低工资概念等行为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市从5月1日起,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至920元/月。昨日,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最低工资含不含加班费和福利?对此,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和福利,还称要打击模糊最低工资概念、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行为。
2004年3月1日起,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执行《最低工资规定》。该规定所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很多企业对工人提出了加班要求,那么,加班费、福利费等是否属于最低工资范围内?市人力资源局法制科负责人说,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对此作出了限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加班费、福利费是不包括在月最低工资内的。
“有些企业显示其月薪超过千元,但包含了加班费和福利等,如果剔除加班费、福利,这些企业的月最低工资是达不到920元的。因此,接下来,我们将开展保障企业员工工资利益的执法行动,打击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模糊最低工资概念等行为。”该负责人表示。(叶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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