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计算方式

    如今虽然人才的流动日益频繁,但相信还是有不少人都绕不开“工龄”这个名词,涨工资需要它,评职称需要它,工龄就如同档案一样,到了需要用到的时候,职场人士方知道它的重要性。
    对于如何计算自己的工龄,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记者了解到,工龄的计算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不同职业也有不同的计算工龄的方法,记者选取了其中一些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请专家进行了解答。
    问题一:连续工龄如何计算?
    工龄计算是落实劳动者经济补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权益的重要前提,工龄越长,劳动者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越多,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越大。劳动者在一个用人单位的工龄计算问题,在劳动者工作单位没有变动的情形下,是很清楚的。但是,在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以后,劳动者在若干个不同的单位工作的工龄如何计算,就成了一个难题。
    杨某自2000年起被某公司聘为临时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公司也没有给杨某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公司逐步发展壮大成为集团公司。2006年集团公司注册了某实业公司,经营场地、业务范围与原公司相同,生产经营人员也是原公司的人员。后来原公司没有办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而新公司继续经营。原公司的员工也继续在新公司上班。2008年9月新公司因经营需要解雇了杨某。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新公司认为自己才成立两年,于是只给杨某支付了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杨某认为新公司与原公司有继承关系,工龄应该继承。双方经多次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
    问题二:“海归”如何算工龄?
    随着“海归”的日益增多,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也成为他们关注的问题。对此,教育部有关管理部门作出以下解释: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获准自费出国留学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工职一年。
    4.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参加工作的,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年限在国内计算工龄,工龄计算办法与公派留学人员相同。
    5.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问题三:读研期间算工龄吗?
    小尹是本科毕业后直接保送读研究生的,现在研究生毕业工作两年了,最近他向单位人事部门提出休假的申请,单位规定,工龄有1-5年可以休5天,五年到十年可以休10天。小尹本以为可以申请到10天,可是人事部门只给了他5天的休假,给他的解释是读研究生期间不能算工龄。他很郁闷,“我读研那三年为什么不能计算工龄呢?我有个同学是可以的,算三年工龄。”
    分析:记者了解到,高等学校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的,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确实不能计算工作年限。不过如果是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的,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小尹的同学应该是工作了一段时间再考取研究生的,所以他的学习期间可以算工龄。
    分析:计算连续工龄的两种情形
    对于工作单位变更的情形下,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这一点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另一种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工龄连续计算的问题,杨某所遇到的便是这类问题。通常劳动者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但是这两个单位间没有法定的变更程序,也没有法定合并或分立程序,从工商登记的法律程序上看不出两个独立法人有任何转承关系。但是,这两个独立法人存在一定的继承或接收的事实。
    比如新独立法人的人员、组织机构、经营场地、业务构成、投资人等都是老独立法人的,新独立法人成立后,老独立法人就逐步歇业,最终被吊销营业执照;
    或者两个独立法人,其中一个独立法人逐步接受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独立法人的业务、人员、设备,另一个同时成立或后来成立的企业法人逐步减缩业务直到歇业,最后被吊销营业执照;
    或者同一个投资人,在一个企业经营到一定程度后,再注册另一个企业法人,两个企业法人并存,“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到一定程度后,组成人员也变成两套人马,原有的组成人员逐步分成了两个团队,分属两个企业法人。
    以上这些情况虽然在法律程序上没有办理变更、合并、分立的手续,但有变更、合并、分立的事实,因此,劳动者的工龄也应该连续计算。
    名词解释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 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但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又有一些差别,连续工龄不仅包括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计算工龄的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约17摄氏度)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约38摄氏度)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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