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单位明明是南京的公司,怎么突然与宿迁的人力公司产生了劳动关系?搞不明白了。”近日,四川内江廖小杰向报社投诉,称其在工作4个半月后,被南京统宝光电有限公司无故开除,此时才知道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家宿迁新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而他要求统宝公司提供有关证明时,被拒绝。
被辞退时才知是被劳务派遣
廖小杰2010年9月5日进入南京统宝光电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月20日晚,公司以不良记录过多为由,将其辞退。次日,廖小杰来到统宝公司索要离职证明,该公司却让他找宿迁新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要,说他是被宿迁新恒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的。
廖小杰感觉太奇怪了:“当时签劳动合同时,合同是空白的,我们好几个人都在场,因为第一次找工作,看大家都签了,我也没想那么多,就签字了。我连宿迁在哪里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被派遣呢?”
而廖小杰拨通宿迁新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张经理电话时,对方屡次推脱,称其签署的只是个实习协议,不能给他出具离职证明。无奈之下,廖只能求助媒体,希望讨个说法。
人事部经理说不清楚
记者联系了统宝光电(南京)有限公司人事部孙经理。孙经理表示,廖小杰目前的身份是休学学生,所以没有与他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签署实习协议。当问及空白合同时,孙经理解释,当时签订时的确没有写明甲方,也没有盖章,但是条款上注明了乙方是被劳务派遣过来的。当记者说明廖小杰表示他并不知道自己被宿迁新恒人力劳务派遣过来时,孙经理推说这事她不清楚。
可以判定派遣合同无效
记者咨询了南京天玺律师事务所的郝刚律师。郝律师表示,只要有证据证明廖小杰这4个半月都是在为统宝公司工作的,是由统宝公司为其发工资,就有可能判定这个所谓的劳务派遣合同无效,他的工作证、工资条都是有力的证据,辅以人证会更具说服力。东南大学法学院施教授也告诉记者,目前社会上劳务派遣是非常普遍的,但一般都是在员工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员工不知情,就属于欺诈。
通过协调,廖小杰昨天称宿迁新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已通知他过去拿实习协议和有关证明。他还表示,今后参加工作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再签字,以避免不必要的劳务纠纷。
记者 田伟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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