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是以实际工资为计算标准吗?

    【客户咨询】
    您好,假如一员工在2009年1月1日入职至10月份仍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应从2009年2月份计至10月份,那么支付双倍工资是指这期间每个月实际工资的两倍吗?还是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两倍?
    【律师解答】
    需要按照是实际工资。
    你应迅速与员工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支付。应吸取教训,违法用工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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