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主张违反劳动合同违约金应该注意些什么

违约金是违反契约或合同约定的一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所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在实际中,存在违约金条款被滥用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加区分的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由于约定的数额较大,劳动者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会产生劳资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的情形只限于两种: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二是劳动者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只有劳动者具有以上两种违约行为,用人单位才可以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而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的权利,法律并没有特别的限制。有人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事项可以约定违约金,其实这只是误读。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直接规定涉及保密事项就可以约定违约金,而是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从严格法律理解的角度而言,商业秘密事项只有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协议的,才可以约定违约金,而仅仅就商业秘密为由约定违约金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

对于企业而言,使用违约金条款,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谨慎使用违约金条款。

违约金条款如果被法律认定为无效,这样的约定不仅不能起到限制员工行为选择的目的,反而会导致错误信赖此种条款而导致潜在离职风险的爆发,企业应当将违约金的使用现代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这两个事项上。

2、充分利用违约金的约定。

企业要把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协议与企业留人计划、商业秘密保护等多种安排相结合,充分利用好违约金条款。核心人才可以通过安排培训、竞业限制等多重方式进行处理,以达到企业的目的。

3、做好相应的证据保留。企业主张违约金需要满足一定的要件:

一是劳动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二是员工有违约行为发生;

三是没有出现乏力规定的例外情况。

对于员工的行为,企业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包括:载明违约金条款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专项协议;能证明员工违约的具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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