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半年患“贫血病” 拿到职业病鉴定索赔无果

5年前,只在东莞市中堂镇裕洲皮具有限公司分公司佳德皮具厂(下称佳德皮具厂)工作了半年,王春雷却被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2011年,王春雷拿到了广东省职业病鉴定中心的“职业病”鉴定书,证明其病是因为长期接触天那水、白淀油等含有苯等有害元素造成。
上周四,裕洲皮具行政经理称,王春雷几年后才来索赔,无法断定其是在何处患的病,他们厂无须担责。
工作半年即患“贫血病”
2006年9月,王春雷到佳德皮具厂上班,做的是"高车"工作。王春雷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上下班之前必须先用天那水、白淀油等清洗机器,“一天至少要清洗3次,有时多的话要十多次,清洗一次至少要5分钟。而且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比如佩戴手套、口罩等。”
上了2个月的班后,王春雷觉得身体很不舒服,总觉得头晕、恶心、想呕吐,刷牙时牙龈也一直出血。于是,他去了工厂附近的卫生站检查,当时医生说只是有点贫血,拿到医生开的补血药后就回到了工厂继续上班。四五个月后,王春雷觉得身体越来越不舒服,只好请假回河南老家治病。
回家后,王春雷在河南省郑州市第一附属医院,被查患有职业病引起的“贫血”,检查结果显示他血液的血小板含量只有8000,而正常人的血小板含量是10万~30万。从此之后,王春雷踏上了“输血之路”,多则隔上70天输一次血,少则隔上10来天就得输一次。“4年下来,治疗费用累计已达20多万。”王春雷痛苦地叹道。
厂方拒赔付称其早离职
2011年8月,王春雷拿到了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的职业病鉴定书,诊断其为职业性慢性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
9月22日,记者来到了佳德皮具厂,该工厂一位姓黄的员工告诉记者,“所有的员工在上班期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里面的气味很难闻,刚进去的时候头晕,我们都没有带手套、口罩之类的。”
该厂行政经理回复记者称,王春雷只在这里工作半年,之后就跑了,回家之后几年的时间,不知道他在这期间做了什么,患了此病,“即使有职业病鉴定书,也无法断定是在我们这儿患的,我们不需要承担责任。”
律师说法
只要能证明离厂后一直在治疗即可索赔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喻律师表示,王春雷在离开该工厂后,如能证明其再无去别处工作过,并且确认其为该工厂员工,同时持有职业病诊断书,就可以向厂方索要赔偿。喻律师表示,在满足上述前提条件下,只要能够证明王春雷在离开工厂期间,一直在治疗,就可以索要赔偿,并且,厂方还应支付治疗期间最基本的住院伙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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