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是否应替我支付医药费?我又如何才能讨回医药费?”日前,湖南师范大学张同学在网上发帖称,暑假兼职期间因工受伤,但老板拒绝支付医药费,希望能得到法律方面的援助。
学生兼职受伤不算工伤
张同学在帖中称,他是湖南师范大学一名大二学生,暑假期间在学校附近一家网吧兼职当网管。8月17日上午,老板让他骑电动车去超市里买几箱矿泉水,在去往的路上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致使全身多处被擦伤,为此花费了近400元的医药费,但老板拒绝替他支付。
“我是替老板干活受的伤,他却不替我支付医药费,那我这个暑假岂不是白干了!”张同学说。 为此,记者联系了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其工作人员对此表示:学生兼职目前不受《劳动法》保护,兼职期间受伤不算工伤。
律师解释,学生兼职不能作为劳动者身份,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只与雇用方构成劳务关系,而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张同学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建议张同学请学校出面与网吧老板协商解决医药费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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