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患重病被“自动离职”

突然被查出尿毒症,老天没有给刘波还价余地,他只能通过透析来继续维持生命;突然被停了人事关系和社保、医保,老板也没有给刘波还价余地,根据单位的规定,他还属于没有任何补偿的“自动离职”。
昨日上午,走出社保局大楼,刘波发现自己的社保关系已经被停了,“我4月1号还去厂里上班的,没想到那么快厂里就和我彻底断了。”由于被查出患了尿毒症,3月1日起,刘波开始在深圳市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由于他所在单位每次请假期限为一周,所以他当时只递交了1日至7日的病假单。
据刘波称,3月8日以后由于要常住医院,刘波便让部门文员帮忙请假,一共请了2周,但这次请假最后没被单位认可。福永凤凰村信邦事业有限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刘小姐表示,没有接到刘波之后的请假申请,而他的情况符合单位“无故旷工3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的内部规定,单位与其脱离了人事关系。
“不能说是辞退啊!”刘小姐说,由于刘波长期旷工符合“自动离职”的条件,因而不是“辞退”。
刘小姐表示,公司出于人道考虑曾为他组织过捐款,也在福永劳动办提出过“老板给2000元、公司给1000元”的调解。“他这样一整个月一整个月不来,那是不是不上班也要养着他了?”刘小姐说。
对于双方发生的劳动关系纠纷,宝安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人欧先生表示,在员工生病时与其脱离劳动合同关系“肯定不合理”,建议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福永劳动办申请劳动仲裁,争取相关权利和补偿。目前,刘波正通过法律援助途径寻求劳动仲裁。
律师说法
患病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金卡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张兴彬表示,根据我国《劳动法》及《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刘波由于在此单位已经工作7年,享有9个月的医疗期,因而享有15个月的累计病休时间,在此期间内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张兴彬表示,单位之前为刘波进行募款也显示了其已经知情刘波的病况,“无故旷工”之说并不能成立,因此单位的做法并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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