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炒到哪维权?物业公司用工随意谁管?

5月5日,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在六安市长江物业管理公司上班已有近2个月,5月5日上午,他突然接到通知,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让他算账走人。突然被炒鱿鱼,这让他很想不通。

王先生于今年3月应聘至六安市长江物业管理公司任保安一职。当时招聘地和公司办公场所均在永顺·学府雅苑小区。王先生这2个月来一直在永顺·学府雅苑小区内上班。5月4日夜12点左右,当时王先生正在值夜班,该物业公司的一位负责人通知他,让他次日即5月5日上午到公司办公室去一趟。

据王先生介绍,5月5日上午,王先生来到该公司办公室,该物业公司经理姚某告诉他,永顺·学府雅苑小区内保安一职人员人数超标,让他结清工资走人。王先生说:“我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好本职工作,为什么不让我干了?”突然被炒鱿鱼,这让王先生很是想不通,他要求姚某给个说法。姚某表示,如果不想走,可以到该公司另一小区——长江小区任保安。王先生认为,当时应聘的时候公司表示上班地点是在永顺·学府雅苑小区,为什么先是辞退,后又让他到别的小区工作?他当即表示不想到长江小区上班,但公司负责人姚某给出答复,要不就辞退走人,要不就到长江小区去上班,没有别的选择。

王先生对此事很恼火,询问长江物业管理公司辞退他的理由。该公司负责人姚某解释说,该公司招聘的保安都是下岗职工,王先生没有下岗证。但王先生解释说,他是霍邱县某乡镇供销社下岗职工,下岗证在几次搬家中丢失,而且这个理由辞退他很牵强,为什么应聘的时候说下岗证丢失了,公司还聘用他呢?双方在谈话中不欢而散。

5月5日下午,记者来到在永顺·学府雅苑小区内的六安市长江物业管理公司办公室,找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姚某。姚某告诉记者,如果王先生服从公司辞退的要求,辞退后公司将按该公司与王先生签定的劳动合同来结清劳动报酬。如果王先生执意要赔偿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保安服装保证金在辞退后也将如数退还。

记者随即就王先生缴纳服装押金的问题电话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殷坪,据其介绍,对于王先生交纳的300元保安服装保证金,殷坪表示,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允许要求劳动者缴纳任何押金、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否则即是违法行为。按照用工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负相关责任和承担相关赔偿义务。

记者随后将咨询的结果反馈给了王先生,对此,王先生越想越气,他认为,在长江物业管理公司任职2个月来,他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突然被炒鱿鱼,让他非常气愤。他决定接受该物业公司的辞退要求,但同时他提出质疑,虽然公司说辞退给予结清工资的说法,但该公司当时收取了保安服装保证金即服装押金300元,这是不合法的,收押金的违法行为该由谁监管?当时和该公司签订的用工协议时间是一年,2个月就被辞退,那该公司是不是有相关的赔偿义务?该物业公司随便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应该有什么约束力?上班期间,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购买社会保险,但该公司没有执行,对此该公司是不是需要负责?他决定,如果协商不成,他将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对于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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