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谨防企业打法律的擦边球

职场上的女性,一旦怀孕,工作中就会有所不便,受到某种约束。一些单位因此想将怀孕的女职工辞退。但由于怀孕女职工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单位就不敢轻易对怀孕女职工作出辞退的决定。于是,有些公司就有了变相辞退怀孕女工的“小动作”。

如在一家品牌专卖店做销售的何女士发现自己怀孕时,正好遇到公司的店铺刚装修完毕,有股刺鼻的味道。何女士考虑到店里的空气会对宝宝有伤害,并且自己的工作是需要长时间站立的,加上之前自己还出现了先兆流产的情况,为了宝宝的安全,何女士想请病假在家中休息,但公司说不可以请那么长时间的病假,要安排她上班,或者补偿给她一个月的工资,让她辞职。当何女士向公司表示不想辞职,想换个工作岗位时,公司表示如果她不辞职,就安排她做一些“合法不合理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由此可见,何女士的公司为了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辞退何女士而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如今,像这样的公司也不少,所以,作为怀孕的职业女性,要有能辨别企业搞变相裁员“小动作”的能力。

怀孕女性当遇到被企业变相辞退时,要学会拿法律当武器为自己维权。首先,尽量与所在部门沟通,如实反映自己的真实情况和想法,希望得到部门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如果这个方法行不通,可以找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要求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最为合理的安排,毕竟人力资源部门的人对于《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更为熟知,应该知道相关的利害关系。若是连人力部门都不予以妥善解决,那么,可以向分管这方面工作的高层领导甚至最高负责人直接申诉,向高层反映真实情况。如果仍然解决不了,最后只有借助仲裁或者法院等司法的力量解决。特别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将与企业协商的过程中用到过的书面材料保存好,以备走司法程序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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