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龙跃(应当事人要求为化名)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去年8月求职时,他在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被查出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并随后被拒绝入职(本报曾报道)。龙跃将这家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万余元。
去年8月,龙跃在与高新区一家信息自动化公司已谈好薪酬后,他参加了该公司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中龙跃被查出身为乙肝病毒携带者,随后被拒绝录用。
此后,龙跃分别向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体检医院和公司。
成都市卫生局调查认为,医院违规进行职前乙肝项目检测并
泄露患者隐私的事实清楚,对医院下达了警告和罚款900元的卫生行政处罚意见书。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调查后认为,这家公司的行为构成就业歧视,违反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下达了处以500元的行政罚款决定书。
但龙跃的“维权”之路并未停止。龙跃认为,此次求职经历让他很受挫折,“以后找工作总是担心会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拒绝”。
由于公司只愿意赔偿2000元并拒绝向他公开道歉,龙跃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诉前调解也不欢而散。
昨日高新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龙跃在诉讼请求中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往返交通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等共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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