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只要合同双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达成的合同就受法律保护。何劳动合同不同于其他民事合同,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国家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劳动者签订不平等合同,在劳动法律领域作了许多强制性规定,即使双方签订了合同,也未必一定受到法律保护。
但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达成一致,就受到法律保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均有规定。
1.  《劳动法》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分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 《劳动合同法》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冋法实施条例》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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