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外国人就业必须经过合法审批。其条件是: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就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履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家旅行证据
6、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
根据《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对外国人就业审批所需要的文件进行了一系列规定。但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免办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
1、由我国政府直接出资聘请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或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贫穷啊,具有我国或者国家权威及时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者特殊技能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并持有外国专家证的外国人
2、有从事海上时有行业工作准证,不需要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
3、经文化部批准持有临时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外国人。
如果协议终止,外籍雇员重新寻找工作,应重新提出审批,并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