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孟某在一家广告公司当业务员,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资650元,其他收入均根据他的业务成绩计算,实际工作中多的时候孟某一个月的收入近9000元,少的时候约3000元左右。年6月的一天晚上,孟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肇事司机为全责,但拒绝支付陆续发生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
诉讼过程中,法官要求他出具能证明他稳定收入的证据,证明误工费损失。如果按照公司的工资条,每月他的固定收入仅有650元,业绩收入每月都不相同。“因为自己拿的是浮动收入,受伤后误工费就得打‘水漂’吗?”身体复原不久的孟某又陷入了新烦恼。
[律师点评]
业务员、促销员、小时工、兼职者、自由职业者、家庭就业、劳务外包、婚庆司仪、钢琴家教、短信写手、自由撰稿人、设计人员等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的劳动者的收入不固定,一旦生病或者受伤,误工费难以确定。
目前的误工费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享受的停工留薪待遇,类似与误工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不变,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另一种是一般人身损害侵权中的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有关解释,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工资确定。
由于孟某的情况较为特殊,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只能参照“受诉讼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工资”,但这一标准并不统一,在实际案件中,往往需要法官综合考虑他的合理收入等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作者:陈庆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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