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没仔细看劳动合同惹的祸

律师说法

签正式合同前不应收一分钱

刘甲明律师表示,首先,中介公司只有在促成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成立后,才有权向求职者收取相应的居间报酬。若中介公司在此之前以种种名义收取各种费用,则有非法占有求职者钱财的诈骗嫌疑。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劳动者,并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春节将至,大多外来务工人员纷纷准备回家过年。近来本报连续接到多起爆料,一些不准备回家过年的务工者本想趁这个机会找份好工作,结果不仅被中介公司以各种理由骗去了钱财,最终也没能找到工作。

骗术之中介:交了押金保证有好活

近日,忙着找工作的河南女孩小刘无意中看到了一家中介公司的招聘广告,广告称其代招营业员,待遇不错。小刘随后按照对方在电话中告知的地址,赶到位于西安路附近的该中介公司面试。

到小刘面试时,屋里有两男一女。他们告诉小刘,想上岗要先交押金。“他们说保证两天之内给我安排工作,但必须先交300元押金。”在三个人的轮番劝说下,小刘看了一下合同,就签了,并交了100元押金。第二天,小刘又补交了剩下的200元押金。但面试人员又告诉她,当营业员还得办健康证,必须先去医院体检,还要给制作工作证,要交20元钱。小刘听后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当即称不想干了,让中介公司把自己的300元钱退回来。中介公司告诉小刘,这押金不可能给她退。因为合同规定,被解雇或自行解除合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小刘告诉记者:“他们是在玩文字游戏,除了被解雇和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也没有其他可能离职的方式了。 ”

骗术之企业:统一形象要交服装费

去年12月26日,从黑龙江来连打工的女孩小姜,在某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家饮品经销公司招聘文职人员的广告,就投了简历。没几天,该公司就通知她去面试。面试时,该公司经理告诉小姜,他们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薪1800元,包食宿,试用期内还会给她提供免费带薪培训的机会。经理告诉小姜,她工作的内容就是收发文件、打印资料以及接待顾客,“代表公司的形象,要统一着装。”小姜觉得公司待遇不错,就交了300元的服装费,和该公司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合同。

但第二天上班时,小姜却发现事情不像经理之前描述的那样。“本来说我是文员,经理却让我去刘家桥取货单,后来还问我会不会喝酒,说得陪客户去吃饭。 ”小姜说自己当时挺害怕,就提出辞职,问能否把300元退给自己,“他当即就翻脸了,说按照合同我不让你赔钱就不错了。 ”小姜说,当初签合同的时候,自己并没有仔细看,就觉得和自己以前签过的没啥区别,随手就给签了。

特别提醒:签订合同时要警惕

现如今,找到一个心仪的工作并不容易,大多数求职者想要快速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不少中介或招聘公司利用的正是这一心理。在求职者上门应聘时,他们大肆宣传自己公司的待遇,并给求职者许多空口承诺,以此来哄骗求职者乖乖交钱。等求职者发觉实际情况与当初承诺的不同时,这些公司就会百般辩解,交的钱也不肯给予退还。其实这类骗局已出现了很长时间,也被媒体多次曝光,应聘者屡屡中招,主要是因为没有细看自己所签的合同。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甲明律师提醒求职者,不论什么时期,求职者最好到正规劳动就业市场等场所进行求职,对索要各种费用的中介公司或用人单位,应保持应有的警惕,在签订有关合同之前,务必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推敲,以防止不良中介公司或用人单位设下的合同陷阱,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则应积极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 BD报道组 记者杨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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